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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专题列表 > 无印良品因销售不合格童装遭处罚35万余元

简介

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近日,无印良品(上海)商业有限公司因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童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被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72008.8元,没收违法所得82775.37元。


文号为沪市监总处〔2021〕322021000137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0年11月25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无印良品(上海)商业有限公司中山北路店进行执法检查,并对库存待销售的童装产品进行抽样。经检验及复检,款号为CCD31A0A的藏青底色印花长袖T恤及款号为CCO04A0S的黑色收腿裤所检“耐湿摩擦色牢度”项目均不符合 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A类婴幼儿用品的规定,上述产品被判定为不合格。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童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经综合考量涉案产品的风险性及违法行为持续时间等因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童装,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销售的款号为CCD31A0A的藏青底色印花长袖T恤1件及款号为CCO04A0S的黑色收腿裤1条(已全部用于复检);

2、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1.8倍的罚款:272008.8元;

3、没收违法所得:82775.37元。罚没款共计:354784.17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1年7月26日。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自2017年以来,无印良品(上海)商业有限公司名下的行政处罚记录多达12起。违法行为多涉及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产品;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产品质量问题及发布广告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发布广告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等广告违法问题。仅2020年9月以来,无印良品(上海)商业有限公司已收到5次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