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8-04 15:15:02 编辑:丁丁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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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调整发布
今天,农业农村部发布了经过国务院批准的调整后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新版名录共列入了980种和8类野生动物,其中234种和1类为国家一级保护,746种和7类为国家二级保护。
与之前的版本相比,这次调整主要有两大变化:首先,所有原名录中的物种都得到了保留。其中,豺、长江江豚等65种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升级为国家一级保护,而熊猴、北山羊、蟒蛇等3种因种群稳定且分布广泛,从国家一级调整为国家二级。其次,新增了517种(类)野生动物,其中大斑灵猫等43种被列为国家一级保护,狼等474种(类)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
我国拥有丰富的野生动物种类,仅脊椎动物就有7300种,包括大熊猫、华南虎、金丝猴、长江江豚、朱鹮、大鲵等许多珍贵且濒危的特有物种。为了加强这些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了实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制度。
首次发布《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是在1989年1月14日,由原林业部和农业部共同发布。这份名录明确了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范围,对物种拯救保护、打击乱捕滥猎及非法贸易、提高公众保护意识起到了积极作用。
然而,32年来,除了在2003年和2020年分别将麝类和穿山甲的所有种调升为国家一级保护外,名录并没有进行系统更新。在这期间,我国的野生动物保护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对名录进行科学调整不仅必要,而且极为迫切。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后,原林业局和农业部就开始了名录调整工作。他们通过广泛收集资源数据,对重点物种进行资源调查,并多次组织专家学者进行科学评估、研讨、论证,还向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最终形成了调整方案报审稿,并获得国务院批准。